为择优选拔教学实践能力较强的毕业生从事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经研究,在全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统考结束后,我县决定加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内容和方式:板书、朗读和回答问题。
二、加试时间:7月5日上午8∶30开始,考生8∶10入场。
三、加试地点:兴国五中(兴国县城凤凰大道260号,县人民医院对面)。
四、加试入选比例:所有参加了笔试的考生。
五、加试分值计算:加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加试成绩占4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学科岗位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本地生源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
加试时考生需带身份证、准考证。请有关考生做好准备,特此公告。
兴国县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