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萍乡市、赣州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 特岗计划 招聘办法 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发
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为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现就我省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招聘工作,制定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采用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县(市)考核;面试为主、酌情笔试;坚持条件、择优聘用;不足补聘、聘满为止的办法。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于2009年6月1日12:00开始,登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 www.jxbys.net.cn),点击“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办法见招聘公告)。6月10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报名成功后,毕业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A4纸张、一式四份),与毕业高校就业管理部门联系,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本校毕业的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任务和责任,资格审查截止时间:6月12日下午6:00。
在网上报名的毕业生,不论省内省外、应届往届,均由毕业生毕业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的报名表(一式四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1份留底存查,3份由学生自带参加专场招聘会(最多可报3个县的志愿)。
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开通21个办理点。
省内16所本科院校和4所高专学校资格审查办理点20个,须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校应届、往届毕业生信息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对其它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开通现场资格审查集中办理点1个。具体资格审查分两步进行,办法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普通高校江西籍毕业生和省内其它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将报名表(一式四份)交本校就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其中1份留底存查,3份由学生持有)并盖章。
2、前往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现场核对。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等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本人任教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证明函件(盖印、负责人签字)等原件,于6月12日下午6:00前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一楼大厅指定窗口核对。验证信息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络备案,反馈招聘县(市);验证信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当场告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电告知。
四、反馈信息
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分批将通过资格审查已备案的报名人员基本信息反馈设岗县(市)。设岗县(市)按备案号上网逐人查询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初步按1:1.5—2进行考核遴选。6月15日,21个设岗县(市)必须将遴选名单电子稿报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招聘会做好准备。
五、专场招聘
聘用权限、责任在设岗县(市),严格按岗位计划数择优聘用。
资格审查结束后,6月中旬在南昌专场举办供需见面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另行通知)。报名毕业生接通知后,参加招聘会与设岗县(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面谈,双向选择。设岗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可按报名岗位的志愿顺序、专业对口、学业成绩、支教实习、生源属地等情况排序,当场按岗位计划数择优签订聘用协议,聘满为止。也可酌情预选,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按考核名次,签订聘用协议,聘满为止。签订聘用协议后,对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可择优补充聘用,直至聘满为止。
参加专场招聘会的毕业生,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在网上下载打印的三份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经过资格审查的各种证书证明原件,以及反映本人所获荣誉、专业考试、实习支教等证书原件前往面谈。
六、报到上岗
1、签订了聘用协议的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携带聘用协议等材料统一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设岗县教育局。
2、设岗县(市)通知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先行组织必要的县情、校情、师德岗前考察培训。
3、截止8月20日,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其它因素不具备条件和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由设岗县(市)在符合条件报名者中择优补聘。8月30日前各设岗县(市)正式办理特岗教师上岗任教手续。
七、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附件:
1、江西省办理本校应届、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查20所普通高校名单
2、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